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北县张黄循环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道路工程 已由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发改 工业 [2021] 6 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 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 ☑ 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浦北县张黄镇产业园内 。 建设规模:张黄大道、横三路、横五路、横七路以及纵二路(纵二路(南段)和纵二路(北段) 六 条道路 , 建设道路总长 2681.98米 ; 其中张黄大道长度 570.3m,道路红线宽度40m , 城市主干路 ;横三路长度 520.7m,道路红线宽度22m , 城市支路 ;横五路长度 294.51m,道路红线宽度30m , 城市次干路 ;横七路长度 517.6m,道路红线宽度22m , 城市支路 ;纵二路(南段)长度 462.8m,道路红线宽度22m , 城市支路 ;纵二路(北段)长度 316.07m,道路红线宽度22m , 城市支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立项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建设用地 195.7亩,建设6条市政道路全长3890米,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供水工程、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1座。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立项批复的其中一部分) 。 本工程招标上限价为 5822.02万元 ( 其中:设计费 58.91万元,勘察费为26.0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5213.93 万元 ;暂列金额 523.11万元 )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54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 包括 : ( 1 ) 建筑红线范围内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 ; ( 2 ) 施工图 预算编制(含工程量 清单及预算价 ) ; ( 3 ) 采购 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 4 ) 施工(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建设内容的完整性,如非招标人特别说明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均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3 标段划分: / 2.4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和 中级 及 以上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设计中级 (含)以上 职称 。 3.2.3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含)以上职称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2016 ﹞ 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R 有要求, 要求 2019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 R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指: 道路总长度 2000m(含)或工程总投资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设计合同价25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 竣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或提供在建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 ☑ 一个 /□多个/□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 2013﹞17号 、 桂建管﹝ 2014﹞25号 文及桂建管 ﹝ 2016 ﹞ 70号文除外 )。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2年8月19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不少于 30日)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9 1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成功,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或者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开标室,输入身份证号签到,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19.149:199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 CA 锁或“ 桂 交 易 移 动 CA ” 登 录 。 使 用 “ 桂 交 易 移 动 CA ” 投 标 的 操 作 流 程 , 详 见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 5.4以“桂交易移动 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 6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0元。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勘察费用按节点支付 , 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及勘察报告后三十日内支付勘察费总额的 90%,剩余10%勘察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 甲方 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 2 ) 设计费用按节点支付,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备案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90%,剩余1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至设计费用的100%。( 3 )施工进度款的支付需依据发包人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办理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的 80%支付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的 60%支付 ;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项目施工工程款的 80%时暂停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 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90%,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 4 ) 发包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等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所有合同款项由发包人经银行转账支付至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款专用账户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8 . 交易服务单位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 监督部门及电话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7-8215906 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77-8219033 10 .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http : // : 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2022 年 8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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