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静思社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静思社区项目 已由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为:2312-330624-04-01-78958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新昌县水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 ,工程概算 5870.33 万元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727.98平方 米,由改造工程和新建工程两部分组成。改造工程:对本项目涉及征收的 19 幢民居进行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装修改造部分建筑面积 4275.05平方米;生态综合体内部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部分建筑面积2160.27平方米;新建工程:新建一幢4 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4292.66平 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土建、安装及设备、暖通、给排水、消防、设备及信息化、室外工程等。 建设地点: 位于沃洲镇东郑村(仰湾、东坞自 然村) 。
2.2本次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理工作和工程建设其他内容(详 见本招标文件第五、六章及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内容: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工程的专项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 构、钢结构、精装修、给排水、消防、强电、暖通、园林景观、夜景亮化、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电梯工程、标识标线标 牌等所有工作。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场地准备(包括建筑红线外进场临时道路和建筑红线内场地 平整、填筑)、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安装、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机房设备、电梯、消防、亮 化等专业、场外工程(包括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照明、入口建筑、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精装修、交 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
(3)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所包含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4)运营服务工作:建设期提供咨询服务(含运营方案编制、运营场景梳理、运营业态规划等),运营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品牌塑造、渠 道拓展和活动策划等营销工作, 并向招标人支付 固定资产运营 收益 等。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 5641.6946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07.66万元) 。 2.3计划工期及运营期:本项目分建设期和运营期。
(1)建设期计划总工期: 要求2024年9月30日完工,其中:①施工图设计工期:10日历天;②改造工程施工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6月 30日完工。注:其中4幢单体民房根据政策处理进度再行施工,工期另行商定。
(2)运营期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筹备期)。
2.4其他
(1)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六章规定的要求 。 ②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 。
(2)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员委派。 3.2.2 R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R 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以上施工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担任。
3.3 R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R 投标人类似项目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运营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文旅、文创类项目或 酒店、民宿类项目或休闲康养类项目或特色小镇类等商业项目的运营业绩【最多提供 1 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证明材 料以运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 R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R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 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R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 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 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R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11
月至2024年1月 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 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11 R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DB33/1116-2015 的规定,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 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 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 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 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 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结果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2024年4月2日9:3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 CA 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手机扫码下载 浙江 CA 互认 APP 并申请办理移动 CA (详见《浙江 CA 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 新点软件客 服电话: 4 009980000 ; CA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4 000878198 。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jxc.gov.cn /col/col1634 736/index.html ), 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昌县水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招标代理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钦寸路1号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 董成浩、潘萍霞、沈鑫侃、戴太敏、史梦铅
电 话: 0575-86289915 电 话: 0574-55717440、8729890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805441538@qq.com
2024年2月29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07651188001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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