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莎车县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EPC)施工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5层50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SC-SCX(CG)-2022001
项目名称:莎车县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EPC)施工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19500
最高限价(元):919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EPC)施工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195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跟踪审计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工程结算审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63日历日(同项目施工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严重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法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
4、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4个月单位缴纳社保汇总表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个人明细表;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6、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5层5002号
方式:各供应商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QQ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制作成表格,将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63671201@qq.com或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98-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莎车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879952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泓宇双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5层5002号
联系方式:18299101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祁年
电 话:1829910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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