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土工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1541 | 项目名称 | 051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土工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枣庄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7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根据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临滕七标工程施工需要,采购土工材料一批。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要求,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甘石桥村山东高速综合场站。 本次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包件1不含税概算为486.95万元,采购组织单位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2.2 采购范围 | 土工材料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
2.3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 3.1.2根据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项目公司要求,材料要求为鲁高速咨询管临滕总监试【2024】4号文在库单位,不接受未入库单位报价,若为在库单位的授权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包含授权文件原件。材料在到场和使用过程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将销毁,不予退回,报价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在库单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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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3.1.3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
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从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到2024年4月20日17时30分。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招标采购监管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
4.3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标每套售价 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
4.4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到2024年4月17日17时3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dgsegs2022@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张甲1805312907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4.4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采购文件费用公对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支持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材料采购包件 文件费。 报名后未按上述要求购买采购文件且未发送相关附件至邮箱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76 5000 1429 00 9999 4.5 有意向报价的请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0日17时30分前递交报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76 5000 1429 00 9999 报价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报价保证金公对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谈判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200米山东高速)。 |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200米山东高速。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谈判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200米山东高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个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5.5 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采购人一律不认可其竞选资格。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200米山东高速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
7. 补充信息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监督电话:0531-68906902 邮政编码:250014。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电话 | 1785433551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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