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
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LCWDJJ202209)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办法、玉林车务段零小工程实施细则,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建设。
2.项目内容:根据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建设申请报告批复情况,对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部分墙体、窗户、电照线路、宣传栏造型及定制书(桌)柜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满足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的使用需求。
3.工程质量要求:
(1)对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部分墙体、窗户、电照线路、宣传栏造型及定制书(桌)柜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满足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的使用需求。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公告文件的技术条件
(3)工程材料须有检测报告,质量必须合格,并能满足需求单位使用要求。产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4)随工程材料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
a产品明显位置装有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和生产厂。
b产品应包装后出厂,保证在运输与存放中,产品不应发生机械损伤和锈蚀。
c产品合格证应注明:名称,制造厂名称,产品出厂编号,检验人员印鉴,制造日期。
(5)质保期:成交单位提供的工程(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负责。质保期起始日期的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质保期的起始日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派人核实处理,并应负责维修。发生故障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三、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施工单位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施工单位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施工单位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服务提供保障能力。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税票。
四、参与报价方式:
施工单位可通过电话索取采购询价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或下载附件),拟报价供应商于2022年9月10日17:00前将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递送玉林车务段党委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
2.采购实施人:玉林车务段党委办公室
3.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中秀路138号玉林车务段
4.联系人:唐莹莹
5.电话:0775-3122623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工程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玉林车务段茂名西车站党总支党员活动室建设 |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合同约定地点 |
施工单位资质及其它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接受生产厂家及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合格代理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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