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若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前来投标,投标前请自行了解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戴好口罩;其余供应商的参与投标人员需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戴好口罩;以上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不得有咳嗽或感冒、发热症状。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投标、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折扣率报价方式,本次招标设最高控制折扣率为80%,报价超过控制折扣率则为无效标。
计费基数为依据《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11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新增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2018】第2号)、《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2019】第1号)、《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缺项参照权威部门行业标准)的定价,按所报折扣率确定结算价款。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文件后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为保证材料检测不影响施工进度,供应商须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五、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六、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资料费250元,开标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文件获取: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直接下载。
2、获取时间:2022年9月26 日至2022年9 月 30 日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 月30 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
采购人: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仲兆忠13962758781;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联系人:许芳 0513-88901386;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勇15606278680。
十、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单独制作。
十一、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材料检测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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