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斜拉索制造及运输(第三次)
项目编号:A441800F7KHTV8032A
项目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公告名称: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4-05-16
公告结束时间:2024-05-22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斜拉索制造及运输(第三次)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标段/包名称:XLS
标段/包编号:A441800F7KHTV8032A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3-3553989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斜拉索制造及运输(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斜拉索制造及运输(第三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江特大桥跨径总体布置为33+147+3×360+147+33=1440m,为四塔双索面半漂浮体系混凝土梁斜拉桥。主梁采用PK箱混凝土梁,全宽37.6m。斜拉索采用扇形布置,空间双索面,每一扇面由28对斜拉索组成,标准索距6m,在主梁两侧锚固。塔柱断面形状考虑了结构受力需要和建筑景观效果的要求。
斜拉索采用空间扇型双索面布置方式,梁上标准索距为6m,塔上索距为2.2~3.0m;斜拉索采用平行钢丝成品斜拉索,全桥共4×4×28=448根斜拉索,最长约196m,最大规格为LPES7-337,单根最大重量(不计锚具)约为18.6吨,根据索力分为LPES7-187、LPES7-253、LPES7-283、LPES7-313、LPES7-337共5种规格。塔上斜拉索锚固于塔内,采用钢锚梁方案,梁上斜拉索锚固于主梁端部,采用混凝土锚块方案。斜拉索采用带双层PE防护的1860MPa平行钢丝斜拉索,采用φ7mm 高强钢丝。弹性模量不小于E=200000MPa,标准强度不小于σy=1860MPa。
2.2计划工期
北江特大桥斜拉索供货开始时间2024年7月,供货完成时间2025年10月。以上时间均为暂定,具体以工程进度要求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 型号 | 暂定数量(t) | 对应土建施工标段 | 备注 |
XLS | LPES7-187、LPES7-253、LPES7-283、LPES7-313、LPES7-337 | 4073.3 | TJ2、TJ3标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6 |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采购型号或采购量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面向生产厂家,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填写资料①至②并将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tzgsqh@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资料:①投标登记申请表;②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邮 编:511518
电子邮箱:tzgsqh@126.com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63-3553989
传 真:0763-3553969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
注:
1、企业净资产是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2020年至2022年。
2、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成一页进行复印。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至少1项主跨跨径300m及以上的新建斜拉桥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供货。 |
注: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上表业绩要求中的“项”是指单份合同项。同一投标人的单座桥梁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计算1项业绩。
3、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定。
4、业绩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证书(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供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桥梁规模、钢丝规格等信息),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斜拉索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斜拉索制造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斜拉索工程师 | 1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斜拉索制造工作经验。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 年以上斜拉索制造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经验。 |
质检工程师 | 1 |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 年以上斜拉索制造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斜拉索制造测量相关工作经验。 |
质量管理员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斜拉索制造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
材料负责人 | 1 | 5年以上材料管理工作经验。 |
安全员 | 1 | 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合约计量工作经验。 |
财务负责人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
档案主管 | 1 | 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
注:
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A):7分 其他因素(D): 业绩:3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8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XLS最高投标限价为90844097元,下浮率范围为7%~10%(含界值)。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
2.2.4 (1) | 施工组织 设计 | 7分 | 制造工艺 方案 | 2分 | (1)斜拉索制造工艺方案合理、可靠、有针对性,得1.6~2.0分; (2)斜拉索制造工艺方案基本合理、可靠,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 |
工期安排、质量与检验检测 | 3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检验检测有透彻的认识,能合理预见制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检验检测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科学、充分。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安全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得2.4~3.0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检验检测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预见制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检验检测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对工期、安全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8分。 | ||||
服务与合理化建议 | 2分 | (1)对本项目的产品供应服务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服务计划,组织供应、运输方案非常完善,针对本项目有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的,得1.6~2.0分; (2)对本项目的产品供应服务工作能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组织供应、运输方案基本完善,针对本项目有一定的合理建议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0分 | / | 0分 | / | |
2.2.4 (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1;D1=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2;D2=0.5。 注: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
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每增加1项主跨跨径300m及以上的新建斜拉桥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供货,加0.4分,最多加1.2分。 | ||
履约 信誉 | 10分 |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3分/次。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0.1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以上述单位的书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议纪要发文时间为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2.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2.2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2.1、次大差值为6.65-4.90=1.75。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4.2~3.4.5条款不适用。 |
3.5.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5.1项修改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3.6 | 3.6.1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增加3.6.2项: 3.6.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增加3.9.3-3.9.8项: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6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7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9.8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11.1项、1.12.2项、3.4.2项、3.5项、3.6.1项、4.2项、10.3项、10.4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评标办法正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 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 |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斜拉索制造及运输(第三次) |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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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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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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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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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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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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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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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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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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