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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

· 2022-10-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6: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30.940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15948287633
采购单位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剑13844177377
代理机构名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莹莹15948287633

项目概况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940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940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请本项目的潜在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2.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3.预算金额:130.9403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4.最高限价:130.940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工程材料采购,详见工程材料采购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9.供货地点:长春市内;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两家合格的供应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v15948287633@163.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信息无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v15948287633@163.com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13844177377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莹莹

联系电话:1594828763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请本项目的潜在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2.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3.预算金额:130.9403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4.最高限价:130.940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工程材料采购,详见工程材料采购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9.供货地点:长春市内;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两家合格的供应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v15948287633@163.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信息无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v15948287633@163.com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13844177377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莹莹

联系电话:159482876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李剑13844177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方式:郑莹莹1594828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1594828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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