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16: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0.940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莹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48287633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剑138441773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莹莹15948287633 |
项目概况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940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940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请本项目的潜在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2.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3.预算金额:130.9403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4.最高限价:130.940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工程材料采购,详见工程材料采购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9.供货地点:长春市内;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两家合格的供应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v15948287633@163.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信息无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v15948287633@163.com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13844177377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莹莹
联系电话:1594828763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请本项目的潜在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DG2022Z005;
2.项目名称:春城投资锅炉房消防改造工程(工程材料采购);
3.预算金额:130.9403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4.最高限价:130.940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工程材料采购,详见工程材料采购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陆续供货;
9.供货地点:长春市内;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两家合格的供应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v15948287633@163.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信息无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v15948287633@163.com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之星(长春市政府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2929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13844177377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莹莹
联系电话:159482876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李剑13844177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方式:郑莹莹1594828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1594828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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