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招标第一号补遗文件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招标
二、招标编号: ZZGL-2023008G
三、补遗内容:
(一)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件 中: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合同总价款的 5%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更正为: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合同总价款的 10 %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二)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件 中: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除可调价材料(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砼)外,承包人合同综合单价中的其余材料价均不调整。
承包人可调价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为 5%,即在包干范围以内的可调价材料单价发生上涨或下跌的情况,其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包干范围以内的可调价材料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跌的情况,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按实结算。
材料价格幅度:施工期间各期《玉溪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材料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合同内价格相比。
更正为: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除可调价材料(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砼)外,承包人合同综合单价中的其余材料价均不调整。
承包人可调价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为 10 % ,即在包干范围以内的可调价材料单价发生上涨或下跌的情况,其幅度在 ±1 0 % 以内(含 1 0 %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包干范围以内的可调价材料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跌的情况,幅度在 10 % 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按实结算。
材料价格幅度:施工期间各期《玉溪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材料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合同内价格相比。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次补遗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调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 4 年 01 月 04 日 09:00时。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补遗文件事项构成 招标文件 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峨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建设路 4号
电 话: 0877—40155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 9号(数字玉溪运营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涛、夏苋春、孙玲、张瑜, 13187714881
日期: 202 3 年 12 月 20 日
文章推荐:
云南省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装配式建筑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第一号补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