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材料检测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材料检测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1.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按费率报价,根据保定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材料检测最高限价评审意见书金额乘以中标单位所报费率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为无效投标)。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2 | 投标报价 | 本次招标按费率报价,根据保定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材料检测最高限价评审意见书金额乘以中标单位所报费率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为无效投标)。 |
澄清为: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1.5.招标控制价: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基础上下浮5%计取,材料检测投标报价费率最高应为95% ;投标报价费率高于95%,按无效投标处理。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2 | 投标报价 | 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基础上下浮5%计取,材料检测投标报价费率最高应为95% ;投标报价费率高于95%,按无效投标处理。 |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收到最新版招标文件,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最新版文件而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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