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 E0-23-2024-0110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 2024 年度水利国债建设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辽河路与丁跃路交叉口东南 60 米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 、项目概况:该工程分为三个施工段:( 1 )博望闸拆除重建工程,设计排水流量 129.2 立方米 / 秒,工程
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2 级;( 2 )花津河博望河段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 9.98km ,其中堤
防加培 2km ,砼护坡 13.574km ,砼道路 6.86km ,清淤疏浚 1.9km ,穿堤建筑物处理 15 座,堤防信息化建
设;( 3 )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治理干流河道长度 9.5km ,其中堤防加固 10.238km ,
砼护坡 10.94km ,砼道路 1.925km ,滑坡治理段 3.34km ,穿堤建筑物处理 2 座等。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水利局(马水许可( 2023 ) 23 号、马水文( 2023 ) 58 号、
马水文( 2023 ) 73 号),项目统一代码: / 。
3 、投资规模: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为 11000 万元。
4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工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
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
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
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① 监理综合资质;
②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以下( 1 )和( 2 )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 ① 或 ② 或 ③ 要求之一 :
①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
② 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注册执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
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2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注:
①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
相关专业。
② 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
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
不予认可。
2.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监理
业绩。
注:
( 1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① 合同协议书;
②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 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
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时间为准。(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无时间的,评委会
不予认可。
( 3 )上述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是要求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所提供的施工监理业
绩中担任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职务。
( 4 ) 类似项目 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7000 万元以上(含 7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中型涵闸新建(改
建)或中型泵站新建(改建)或四级及以上堤防加固或中小河流治理)。
( 5 )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
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总监姓名,则投
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甲
方证明材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
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 信用信息报告 查询结果为准)。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
揽项目或 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
承揽项目或 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 、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注:
( 1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① 合同协议书;
②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 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
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时间为准。(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无时间的,评委会
不予认可。
( 3 ) 类似项目 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7000 万元以上(含 7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中型涵闸新建
(改建)或中型泵站新建(改建)或四级及以上堤防加固或中小河流治理)。
( 4 )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
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则投标文件中另
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证明材
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
章完全一致,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9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设备监造等监理服务。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 、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
统 (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 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
行查看。
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 0555-5200336 。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第 5 开标室。
3 、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4 、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3 日 10 时 30 分。
6 、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 、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2 、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
十九、备注:
1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 网
址: 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
b9fac15c9d13.html
2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马鞍山市博望区辽河路与丁跃路交叉口东南 60 米
邮 编: 24313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维平
电话: 0555-6785083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 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麟、张静
电话: 0555-5200387 、 0555-5206657
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0555-5200194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
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 1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 9558831306000217327
账户 2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 521199360961000002003454
账户 3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 178265434948
账户 4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10267716366600009519
账户 5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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