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泥稳定碎石
摊铺工程专业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泥稳定 碎石摊铺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 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2.1项目概况: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为湖州高铁东站市 政道路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进出湖州东站道路及站房衔接的高架匝道等交通疏解道路,含站 西一路、站西二路、站西三路、站东路、地下通道。道路总长768.9m,匝道桥长314m,地下通 道长205.65m。
2.2招标内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道路工程路基填筑。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
(1)5%水泥稳定碎石(20cm):16196.80平方米(m2); (2)4%水泥稳定碎石(20cm):16655.70平方米(m2);
(3)工期:90天。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 格。中铁三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 名单、高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 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 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 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与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缴 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 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本人 身份证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恕不邮购。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年3月30日15时00分;提前递交、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 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 改变。
5.3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 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 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
6. 招 标 地 点 和 联 系 方 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湖州高铁东站浙前广场建设工程(EPC)工程 总承包项目
联系人:刘才歆
电话:15061135535
Email:6950387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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