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陵新城人才公寓提升工程材料检测招标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陵新城人才公寓提升工程材料检测招标
2.项目编号:RHZH20220821
3.采购方式:t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标准收费(取费率)
5.本项目设定标准收费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工期:同施工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多个标段兼投,但投标人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须分别制作密封。现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以此类推)。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 29 日至2022年 09 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5室招标代理部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谈判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下午14点00分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五、谈判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8日下午14点00分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仅1人参加,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投标段号与报名标段号必须一致。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一个标袋密封并按标段分别封装。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谈判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谈判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美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一号信息大厦6楼
联系方式:韦主任 0514-89982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514-8216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
联系方式:0514-8216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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