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医共体集团信息化平台云资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220250163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医共体集团信息化平台云资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壹仟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4911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金安区医共体集团信息化平台云资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金安区医共体集团信息化平台云资源服务,确保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金安区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卫生室等公立医疗机构智慧医疗医共体平台正常运转。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合格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显煜、杨松、吴逊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7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91188.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326126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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